李途纯狙击花旗优先受偿权
李途纯狙击花旗优先受偿权
李途纯狙击花旗优先受偿权 更新时间:2010-11-10 7:24:12 花旗一审胜诉后,遭遇李途纯的迅速反击。
“花旗银行向北京高院提起的诉讼上月才得到初审判决,现在因有关方已经上诉,所以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11月9日,太子奶前董事长李途纯代理律师王清辉对本报表示,太子奶系列企业为5亿贷款提供质押的商标和用于抵押的土地都因存在手续上的瑕疵,被法院认定无效,花旗银行并未取得优先受偿权,与中小债权人依然站在同等的起跑线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做出判决,责令太子奶关联公司及李途纯本人返还花旗银行贷款本金5亿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将要支付高额罚息。
花旗银行目前是太子奶最大债权人,占太子奶总债权一半左右。由于花旗银行的债权已经得到中国法院的确认,李途纯想阻止太子奶破产重整的企图,甚为艰难。李途纯个人对于上述债务同样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将背负数亿债务。
尽管在狱中,但李途纯一直坚持反对太子奶进行破产重整。
2007年9月12日,花旗联合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合作银行等国际六大财团,向太子奶提供5亿元无抵押、无担保的低息三年信用贷款;2008年10月,花旗向北京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太子奶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今年4月14日,花旗通过开曼群岛大法庭委托香港保华为临时清盘人,对太子奶集团展开“破产清盘”。
问题关键
王清辉认为,太子奶系列七个企业借花旗财团5个亿人民币、苏格兰皇家银行1.5亿元贷款且其互相担保或者保证是事实,但这七个企业谁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真正借款人以及相互间的担保和保证是否有效,才是问题的关键。
“因为谁是借款人,将决定这两家外资财团能否向进入破产重整的企业申报债权;而担保或者保证是否有效,则决定这两家财团是否为普通债权人。这两者的答案,将决定两家财团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发言权。”王清辉说。
王清辉表示,若太子奶破产,花旗等机构债权人通常可获得100%的优先受偿权,但对于大部分中小债权人来说,将很有可能面对10%甚至更低的还债比例。
此外,苏格兰银行也在2008年11月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将太子奶系列的7家企业和李途纯个人列为被告,要求偿还贷款。上海高院2010年10月19日作出判决,判决北京太子奶偿还贷款并由湖北太子奶、株洲太子奶、李途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以商标抵押无效为由驳回了其要求湖南太子奶承担责任的诉求。
“判决虽然确认苏格兰银行对成都太子奶提供抵押的设备拥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成都太子奶的管理人已经向成都法院申请撤消了该抵押。因此,苏格兰银行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太子奶系列企业中,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行使权利。这对于大多数中小债权人来说,无论从程序还是从利益上,都是一件好事。”王清辉表示。
利益分歧
事实上,对于太子奶的众多债权人来说,不管太子奶的破产重整走到哪一步,太子奶到底有多少“家底”,才是实质问题。而这个家底,主要取决于对已有资产的作价以及对外债权的收回。
至今,太子奶一直坚称,高科奶业是太子奶的最大的债务人:欠太子奶租金7000余万元、原材料款3000万元;另外,因高科斩断太子奶的直营体系,导致太子奶在超市等单位近8000万的债权收不回来;再有高科私差、变卖北京太子奶的设备造成的近2000万的损失,以及高科经营期间以太子奶的名义欠的税款600余万、欠水电费近千万等。
2009年初,为拯救深陷资金危机的太子奶,株洲市政府专门成立高科奶业,以租赁的方式全面接管太子奶的生产经营等营运事务。但租赁期间,太子奶与高科纠纷不断,最终从合作伙伴变为对头人。
对此,高科方面不予回应,仅表示“一切交给管理人去处理”,而花旗则表示“目前相关法律程序还在进行,暂时不做评论”。8日,本报从可靠渠道获悉,株洲市方面计划在下周通报太子奶的重整进展,一直僵持的太子奶破产重整迷局可望释疑。
但值得注意的是,9月19日,株洲中院裁定株洲太子奶生物科技公司和株洲太子奶集团供销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加上已经进入清算阶段的成都太子奶,太子奶系列的7家企业已经有4家进入破产程序,目前还有北京太子奶、湖北太子奶和昆山太子奶没有进入破产程序。而掌握太子奶最值钱的资产――商标的湖南太子奶及同为母体核心的株洲太子奶与供销公司,是被重整救活,还是被甩卖清算,答案仍然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