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工资集体协商比现行最低标准高出36
“小时工”工资集体协商 比现行最低标准高出36%
“小时工”工资集体协商 比现行最低标准高出36% 更新时间:2010-10-10 7:48:49 首份非全日制职工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昨在怀柔签订———
全市首份专门针对非全日制职工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昨天在怀柔区桥梓镇口头村签订。作为全市10家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试点单位之一,这次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是:未来一年,口头村民俗旅游行业33家民俗户,将按照不低于15元/小时的标准向小时工发放工资,比全市现行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11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多出36%。
昨天,随着口头村民俗旅游行业劳资双方首席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口头村非全日制职工以后将享受到每小时不低于15元的保障,并且实行当日支付。另外,工资支付水平还将根据人均实际接待量和劳动强度,在旅游旺季进行随时调整,适当增加工资,实现真正的多劳多得。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支付,用人单位则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征求同意并向全体非全日制劳动者公布后,才能顺延支付工资时间,且顺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此次协商的龙头企业对于不履行本合同的成员单位,承担先行代付工资的职责。
口头村工会联合会主席任凤华介绍,近年,怀柔区桥梓镇口头村依托村边的圣泉寺旅游景区,成为区内旅游接待第一大村。目前村内从事餐饮和住宿接待的民俗户已有52户,其中圣泉寺景区指定民俗旅游接待户已达33户,民俗旅游行业从业人员300余人。其中1/3是附近山区的村民,他们作为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在各家民俗户工作。
“长期以来,在小时工管理方面,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标准没有明确约定,随意性较强,职工的管理、培训、权益维护还不到位。由于民俗旅游行业缺乏统一的工资执行标准,导致地区之间、各民俗户之间小时工工资水平参差不齐。”任凤华说,从今年5月份开始,口头村成立了村工会联合会,挨家挨户向全村的民俗户和小时工宣传协商制度意义,并召开座谈会调查现有小时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办法,征求老板和小时工的意见,先后经过四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一位在口头村打工的小时工说,过去在民俗户里干一天活平均拿到60-80元,“但是人特别多的时候,工资能涨多少都是老板说了算,但有了工会带领我们集体协商工资,以后就有了保障。”
市总工会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体协商将对全区、乃至全市餐饮旅游行业小时工的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10月底市总工会将召开经验介绍会,面向全市各区县、行业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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