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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虚拟货币的限制政策(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

Adam 发布时间:2024-10-29 0浏览

今天给各位分享国家对虚拟货币的限制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
  2. 请问比特币,环保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是否违法?
  3. 除了比特币,还有哪些虚拟货币将停止交易?
  4. 国家是什么时候禁止虚拟货币的

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

数字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应当得到保护

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数字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显然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

其次,央行等部委虽发布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文件,否定“虚拟货币”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动。

但上述规定并未对其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亦并未禁止数字货币的持有。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及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因此,数字货币可以作为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基于此,《民法典》也在第369条专门规定了对虚拟财产的侵权责任,进一步明确数字货币是合法的商品,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旨在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可以说,《民法典》及最高院的司法态度更进一步认可了数字货币的合法性,也给所有持有或有意持有数字货币一剂有效的强心剂。有《民法典》的加持,数字货币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请问比特币,环保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是否违法?

比特币、环保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是违法违规行为。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9年,深圳市和上海市也下发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和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一共关闭了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7批技术处置了“出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2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微信和支付宝共关闭支付账户将近万个。此外,指导微信平台关闭了约300个可以连接到炒币服务上的小程序和公众号。

当然,对于某些“币圈”颇有“名声”的虚拟货币交易网站,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也将立即予以处置!

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被严打严禁

需要强调的是,区块链并不等于虚拟货币!

上述人士强调,“目前关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推广宣传活动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严打严禁。”

具体看,未来将从两方面展开工作:

一是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以区块链开展的各类非法集资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组织各地开展清理整顿。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其死灰复燃。

二是扶优汰劣,引导区块链在支持实体经济的难点、痛点方面发挥有益的作用。关于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推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将是下一步工作主要遵循的方向。

从目前情况看,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或是以虚拟货币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共识正在进一步加深,包括刑事手段的介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会进一步加强。

事实上,当前对于境内交易场所管控的非常严,各地都已建立了技术搜排的系统,部分地区金融办和应急中心也建立了实时技术接口。应急中心会定期搜排本地存在问题的网站,即刻发现,即刻处理。

就支付环节而言,支付宝和腾讯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团队,定期搜排,将不断加强此方面的技术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借区块链炒作的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主要在境外。对于交易市场在境外的情况,该人士表示,期待在虚拟货币领域建立监管协同机制,但由于各国监管“水位”不同,也需要一定的过程。不过,基于保护境内投资人的角度,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管控措施。

除了比特币,还有哪些虚拟货币将停止交易?

在比特币中国率先宣布停止交易之后,火币网、OKCoin币行、微比特等平台也纷纷宣布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其中,9月15日,火币网和OKCoin币行分别公告称,将于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将停止交易,并将于10月31日前,依次逐步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的交易业务。但是,公告也明确“仅停止人民币交易业务,其余业务不受影响”。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此后一天,两家公司又同时修改公告,改成“本次火币网(OKCoin币行网)将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业务”。

今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公告》称,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公告》同时明确,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公告》称,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公告》同时明确,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月13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称,近年来“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涉众人数逐渐扩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互金协会提醒,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等。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国家是什么时候禁止虚拟货币的

国家是在2021年6月21日发文通知禁止虚拟货币的。为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当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国家对虚拟货币的限制政策和民典法对数字货币的规定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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