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
买房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买了新房收房时要交的费用也不少,比如房屋面积差价,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那么说到这个公共维修基金,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个什么费用、如何使用、为什么要交、到底能不能不交?今天小七就来给大家说说这个公共维修基金的话题,看完这篇文章之后,相信你就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一、首先,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而来的,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日常的维修费用,如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则是包含在单独要缴纳的物业费内。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使用?
二、公共维修基金如何使用?
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1、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业主委员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物业公司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公司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拥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全部的维修基金部分。
3、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但是其实公共维修基金实际提取却十分困难,例如楼房漏水,顶层业主家里遭了殃,但楼下住户却不同意利用公共维修基金对屋顶进行大修;电梯应该换新的,但低层业主却说自己用不着,不愿意动用自己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走绿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6种情况可紧急提取公共维修基金:
1、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2、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3、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4、楼梯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6、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答案是不可以,公共维修基金不可以不交,因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三条规定:未交纳首期维修基金的购房者,开发商不得将房屋交付与购房者。并且只有在税费、手续费和维修基金都交纳完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房产证。所以不交纳维修基金就不可以收房也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好了,本期关于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小七就聊到这里,看完这篇文章相信你已经有一定了解了,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