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7万多,法院判:还款12元,消除征信不良记录-欠信用卡七万每个月利息是多少
不得不说的是,我国经济水平发展非常的迅速,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更是改变了我国居民的消费方式,甚至还出现了先消费后付钱的情况。
这在十几年前我们都是不敢想象的,目前人们的
消费观念还是比较前卫的
,提前消费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所以信用卡也就成为了我们最常用的工具,然而
信用卡都是有还款期限的
,如果在还款期限内,我们没有还款,就会造成逾期,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被银行起诉。
然而有一位男子,
信用卡逾期7万多元,被银行告上法庭之后,法院却只判他还款12元,并且将征信的不良记录消除
,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位先生姓陈,自己承认这张
信用卡是自己办的
,但是办过这张信用卡之后根本就
没有使用过
,而且自己在前段时间也经常
收到银行催促自己还款的信息
。
一开始以为是什么诈骗信息,所以没去理会,
后来还告上了法庭
,自己感觉非常憋屈。
陈先生还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这张银行卡,完全就是银行在推广业务的时候,自己无奈之下办了一张。
最关键的是,自己的信用卡自己
从来都没有借给别人或者是使用过
,也就是最近才从自己的橱柜里面翻到了这张信用卡。
准确的说,自己都已经忘记了这张信用卡的存在,并且一直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不可能出现刷卡的情况。
而银行却表示,陈先生使用这张信用卡,
在当地的电器城消费了35000元左右,但是从来没有还过钱,导致信用卡的逾期利息就高达4万多元
。
也就是说,取消某些减免的费用,陈先生要还7万元左右。
而且银行还找来了当地电器城pos机上面的签名,最后法院鉴定的结果居然是伪造的。也就是说
这个签名,并不是陈先生亲笔所写
。
最后在这件事情上,法院也表示,陈先生不具有恶意拖欠的行为,但是银行卡本身有增值服务费,
一共是12元
,这是一定要给的,并且也是合法的。
此外,法院觉得银行在防止盗刷的方面,存在一些安全问题,不属于陈先生的责任,所以逾期的7万元,应当予以清空,
并且撤回陈先生征信上的不良记录
。
最后陈先生表示,自己缴纳完12元的增值费用之后,就将这张信用卡给注销了,并且表示以后一定会多关注自己的银行卡情况,
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
其实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与之类似的还有十年前家电下乡的事情,当时各个电器城都在搞电器下乡的活动,乡下户口可以凭借着户口本购买电器,享受优惠。
但是很多人去购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户口本已经够了购买记录,
最终官方也没有给出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