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土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丹东最新通告这些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被曝光→
6月1日0-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为丹东市报告;新增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为大连市报告。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
截至6月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75例(含境外输入214例),治愈出院1671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2例(均为境外输入)。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9例(本土86例、境外输入3例)。
丹东三区调整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关于调整振兴区疫情防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自2022年6月1日8时始,经振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确定封控区11个,具体见《振兴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确定管控区31个,具体见《振兴区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封控区及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降为防范区。
振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日
关于调整元宝区疫情防控封控区、
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经元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确定封控区13个,无管控区,具体详见《元宝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防范区。根据丹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清零行动”倡议,防范区实施静态管理。
元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6月1日
关于调整振安区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动态调整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确定封控区7个,具体见《振安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确定管控区3个,具体见《振安区疫情防控管控区明细表》;封控区及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防范区。根据市指挥部“清零行动”倡议,防范区实施静态管理。
振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日
丹东曝光第四批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丹东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市民关注的价格、食品安全等问题,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舆情调查、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民生类商品和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将第四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丹东汇中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我市民生物资保供企业丹东汇中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双汇冷鲜肉丹东地区独家代理,涉嫌在疫情期间销售双汇冷鲜肉部分产品的进销加价率高于该公司在我市本轮疫情开始之日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证据的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该公司还告知与其对接进行团购的“团长”可以在该公司销售价之外,每个产品包(2-2.5公斤)加价10元对居民进行销售,散布涨价信息。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丹东市振兴区众旺便利店涉嫌不明码标价案。振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督办线索调查发现,丹东市振兴区众旺便利店未对其店内销售的康师傅金桔柠檬、红牛等饮料进行明码标价。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振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三:冷某涉嫌不明码标价案。元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督导及网络舆情线索调查发现,冷某作为在某街道办事处报备的某小区与保供企业对接负责人,5月25日团购了一批蔬菜,经分装后在小区内销售,未对销售的蔬菜进行明码标价。冷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元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四:丹东市元宝区新柳新韵商品经销中心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元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丹东市元宝区新柳新韵商品经销中心经营的康师傅汤大师方便面、1号牧场爽辣牛肚超过保质期。该经销中心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元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五:丹东市元宝区山生尤品百货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元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丹东市元宝区山生尤品百货店经营的胡鸭牌鸭掌超过保质期。该百货店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元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六:元宝区鑫润佳百货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元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舆情线索调查发现,元宝区鑫润佳百货超市经营的宋乐汇脆脆骨、滨婷饼干等食品超过保质期。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元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七: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优食品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优食品商行经营的风味麻花、坚果超过保质期。该商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八: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转运便利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转运便利店经营的风味酒超过保质期。该便利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九: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安民姐妹便民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安民姐妹便民店经营的榨菜丝、拌饭酱超过保质期。该便利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希望广大经营者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综合辽宁省卫健委、今日丹东、丹东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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