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个税起征点5000真心有点低2010年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徐瑾说」
个税又要改革了。
中国人大网6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根据媒体报道,截至7月17日晚,草案收到意见数已达111840条,距离截止日期还有11天。
有何变化?
1、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2、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3、草案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特别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
总体而言,就是给几个枣,也要回一口饼。
附上,复旦韦森老师等人提议,
1、坚持依法治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遵守《立法法》有关规定,征税范围、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与标准等税收基本要素制定权应该由全国人 大保留。
2、《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应当顺应时代背景,鼓励创新,着眼于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以应对复杂国际环境。
3、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将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降至30%,减除劳务报酬、稿费等三项所得的20%的费用,扩大最高三档税率的级距。
4、切实增加居民收入的获得感,将个税免征额提至每月8000元(每年9.6万元),保障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扩大最低档税率的级距至每月5000元及以下(每年6万元以下)。
划重点,
个税起征点官方说5000,韦森老师他们提议8000,你怎么看?
财税其实是最重要的环节,我关注个税改革快十年了,也多次关注预算法修订。
我的意见一贯很清晰,缴税不是交保护费,而是法治的手段。
同样,个人所得税不是政府增收的目的,而是调节收入的手段。个税提案遇冷与加强高收入群体征税的冷热对比,暗示个税改革分歧与动力不足。当前个税体制,是否真能够劫富、济贫?
民富尚未完成,中产亦待培育,总体减税应该是个税下一步改革目标。
随着中国三十余年的经济高增长,财富分配在最近十年进一步分化,阶层固化以及阶层碾压的焦虑密集出现。
不过,总体最近声音越来越低,原因在哪里?
联想起来当年说年收入12万算高等收入人群,很多问题其实都是老问题。
一个数据值得注意,到了2018年,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6460亿元,决算数为7180.73亿元,为预算的111.2%,比预算超收720.73亿元。
附上我以前对于年收入12万的分析,发于FT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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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劫富还是济贫?
曾经很热门的个人所得税的提案,在这几年年“两会”委实谈不上热门。
为数不多的提案之中,在2012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明星企业家郭广昌与政协委员刘克崮不约而同提出,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则连续第五年提出建议,个税起征点再提高1500元到5000元。
按过去经验,在主打“民生”牌的“两会”,个税提案一方面可以相对自由地讨论,另一方面也可更应该轻松获得关注,容易出彩。但比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在前些年“两会”的万众一心,这些提案似乎也未能引起类似公共大讨论,倒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表态引发不少热门关注,表示将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大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处罚力度,实现自行申报和高收入者征管的有机结合。
一“冷”一“热”背后,到底折射如何的差异?首先,个税改革推动力已经难以比拟往昔。1994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多次改革,去年达到高潮。然而,对比外界提议8000元、10000元等个税起征点方案,最终几经周折出台方案是3500元,从2011年9月开始实施。
由于地区差异加大,对于一二线城市而言,这一结果难言令人满意;但是从总体而言,惠及人数不可谓不广,根据官方数据,纳税人数由原来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已经由28%下降到8%以下。
由此可见,上一次个税改革使得低收入群体获益,同时按照新税率,高收入群体的税率不降反增。个税本来就是有着“调节收入差距”的含义,乍看上去,目前形势似乎一篇大好,高收入征税加多,低收入减少缴税,岂不是罗宾汉“劫富济贫”的现实版?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首先,目前定义高收入群体标准较老,基本解读为年收入12万以上,这一收入在一线城市可谓彻底的夹心层。根据灰色收入盛行、个人征信难以落实的国情,真正的富人往往可以轻松“逃税”,所谓“劫富”,无非是变相盘剥城市中产阶层而已。中国的高赋税,对于不少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而言,成为吸引人才的一大阻碍,已经形成实际的“难言之痒”。
其次,“济贫”的说法也有待考查,毕竟如果月收入低于2000,原本也不纳税,月收入低于3500,少缴税不过杯水车薪。几乎每一次个人所得调整,事先都号称会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但是往往并非如此。从官方数据看,2011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6054.09亿元,同比增长25.2%。
进一步看,除了工薪收入之外,劳务报酬、稿酬等课税标准基本是几十年未变,征税能力的加强,也使得除了工薪之外的个税项目增速迅猛,这使得去年个税号称“减税”,但实际上未必。其中,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长,同比增长79.2%;房屋转让所得税同比增长31.6%;劳务报酬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实现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28.0%、23.6%和13.1%。
个人所得不算税收大头,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过为6.7%,这块“奶酪”尚且如此难动,更何况其他税种。减税之难,难于上青天,更不用谈税收之后的预算与支出情况。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已经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对于不同纳税人也缺乏甄别力,才闹出多一元年终奖多缴N多税的苦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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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中国财政收入一路增长,远远高于居民收入增幅,而城市中产尚处于襁褓之中,有待培育。唯有民富,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强国。“十二五”规划之中,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增长指标为不低于GDP增长指标,然而实施第一年来看效果未能如愿:政府收入增长2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5%左右,而农村居民收入为11.4%,城镇居民收入仅为8.4%。
如此情况之下,个人所得税关乎每一群体与社会转型,应该慎重,也有很多空间改进。当前情况之下,政府应该与民争利还是让利于民?答案显然不言而喻,"民富"尚未完成之前,中产阶层羽翼未丰,总体减税应该是个税下一步改革的目标。
缴税不是交保护费,而是法治的手段。同样,个人所得税不是政府增收的目的,而是调节收入的手段。也正因此,政府唯有取信于民,才能使得“税收”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税收”,也就是做到“税制得体,课税据实,预算有法,支出透明”,这显然需要更多民间声音的参与与监督,而不仅仅是“两会”的零星呼吁。
年收入12万与高收入争议:中国中产之痛
谈钱伤感情,何况涉及付出。
2016年,中国一份官方文件传言引发不小争议。这份名为《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提出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这听起来并无不妥,但如何界定高收入者呢?有国内媒体将高收入者界定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群体,一时舆论哗然,随即引发官方专家紧急发话,表示媒体解读是引申演绎甚至谣言。政策出台之前,每每风声鹤唳,无论最终落地情况如何,这一次12万引发的争议,却实打实地击中了中国城市中产的痛点。
12万的提法,完全是空穴来风吗?回顾以往个税改革历史,在2006年后12万即成为个税申报的门槛,这也是导致媒体解读12万的基础之一。
其次,不谈税收,以收入界定,12万是什么水平?我在公众号《徐瑾经济人》等社交媒体征求意见,发现留言者体现出复杂心态,一方面有人表示12万扣除五险一金所剩无几,另一方面也有人表示对比欧美,中国税率不算最高,更何况即使12万在一线城市也算高收入。
确实,即使放眼一线城市,12万收入绝对不能说低。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公布2016年一期民生民意调查报告,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及以下”的占29.70%,“5.1万元至7万元”的占30.60%,“7.1万元至10万元”的占25.30%,“10万元以上”的占14.40%。这意味着,收入10万以上者只是少数。既然如此,为何大家对于12万还是那么愤愤?
然而,真实情况在于,所谓的高收入者很多生活在一二线城市,面对高涨的房价与膨胀的生活费用,12万元其实说不上宽裕,甚至可谓城市“夹心层”。按照中原地产统计数据,上海全市二手房平均成交价已经接近6万元,核心区更是高达9万元,一套100平米的房子,12万元的高收入者不吃不喝甚至不纳税也得50年才能买下。如此说来,这所谓的高收入者其实也难说是真的高收入者。
一边是达到12万收入者为数寥寥,另一方面则是12万购买力日渐稀薄,这与中国烈火烹油的繁荣景象似乎不相符合。探究其根本,这更多地反映了中国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平等的程度。按照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0年中国家庭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61,而官方数据则是0.481。在众多12万收入者之上,的确存在着一小部分暴富者,其中最富有的1%家庭,却拥有1/3的社会财富。
伴随着中国三十余年的经济高增长,财富分配在最近十年出现进一步剧烈分化,近年阶层固化以及阶层碾压的焦虑密集出现。曾几何时,改革开放界定了中国人阶层流动或者说不认命的思维,自以为奇迹之地,只要足够努力或者够胆够运,命运就可以掌握在手。
近十年来,这种感受却迅速被阶层固化的焦虑代替。暴富者高高在上无需承担与他们的财富不相匹配的义务,苦逼的中产阶级却必须时刻紧盯自己的钱包,免得一不留神就坠入他们看不起的下等阶层中。从抱怨被中产到12万引发的愤恨吐槽,可谓集体焦虑的意外投射。
站在更大的背景看12万争议,更在于财政收入增速下降与居民收入增速下降之间的紧张。中国财政收入近些年来结束了高速增长阶段,从以往两位数增加变为个位数,未来也难以重振雄风,与此同时,财政开支却一直以两位数水平高速增长。这种情况下,政府开支自然感到力不从心,财政赤字也连年大幅度扩张。以2015年为例,当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7亿元,同口径增长5.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768亿元,同口径增长13.17%,财政赤字也会突破2万亿元。
压力之下,个税征收也成为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按照2015年财政收支数据,2015年个人所得税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对比之下,2015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长了8.9%。
到了2018年,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6460亿元,决算数为7180.73亿元,为预算的111.2%,比预算超收720.73亿元。
财政下滑导致财政征收压力可以理解,但简单地期待加收个税缓解压力,并不明智。一方面,城市中产尚在培育,而个税收入并不算财政收入大头,从原则上讲,个税改革方向应该是收入调节与减少赋税,而不应该以增加收入为目标;另一方面,个税事关人人,每一次改革都会引发大小争议,在信息不透明与利益格局纠缠的情况,处理不周,可能引发人心震荡。
我曾强调,缴税不是交保护费,而是法治的手段。财税改革事关中国经济大局,妥善解决可以缓解不平等困扰,也可以助力经济转型,但目前仍旧存在不少难点,加强个税征收等政策,必须与强化财政透明、增进民生开支相挂钩。收入对应着开支,而民间、学界呼吁预算透明多年,迄今进展不尽如人意;纳税对应着福利,增进民生开支本来应该是积极财政政策应有之义,但在利益格局之下,教育改革、医疗改革、社会保险统筹等方面举步维艰,公众难以完全感受到与纳税相对等的福利。
谈钱伤感情,但是金钱也意味着自由与权利,而赋税往往也意味着责任与义务的对等,付出越多,期待也越高,这种诉求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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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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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
FT中文网财经主编,经济人读书会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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