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发商预售房须明确优惠幅度和自留房源
北京开发商预售房须明确优惠幅度和自留房源
北京开发商预售房须明确优惠幅度和自留房源 更新时间:2010-11-10 7:25:41 昨天,市住建委就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发布通知,今年12月1日起,开发商提交的商品房预售方案中,若自留房源须说明原因及自留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承诺,同时必须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优惠幅度。 据介绍,如果开发商存在违规行为,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一旦发现,将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进行书面回复或整改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报送市住建委,暂停该商品房项目网上签约,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曝光。 对此,中国房地产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示,《通知》覆盖了开发商售房所有流程,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开发商进行的“销控”,从而避免捂盘、哄抬房价以及关系房的出现。 ■新政 预售方案应告知购房人投诉渠道 此前北京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也须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面积及价格和开盘时间。 此次《通知》明确,开发商还须说明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自留商品房情况、项目开盘应急预案、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和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等。陈云峰说,这其实就是对开发商预售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每一个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让购房者放心购房。 预售方案变更告知已购房人 《通知》要求,商品房预售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但因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等原因,预售方案中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计划及进度安排、商品房的预售计划、本期预售商品房的套数、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和预测情况、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面积、装饰装修标准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开发商应在售楼场所公示变更内容一个月,并告知已购房人。公示期满且无争议的,可向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方案的变更备案。公示期内有争议的,暂缓办理预售方案的变更备案。 ■焦点 问题捂盘惜售 对策 开发商须报整体预售计划 >>规定:开发商提交的项目整体预售计划包括:每期开盘时间、房屋套数、预售建筑面积等;本期开盘方案,包括暂定开盘时间、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开盘现场负责人员等情况;预售流程,包括购房客户排号、选房、签约流程;预售方式,包括电脑排号、现场摇号或先到先选等公开方式。 >>解读:陈云峰说,现在很多项目都是分期建设和销售的,因此哪个部分需要开盘才会上报申请预售许可证。而《通知》要求,开发商要上报项目整体预售计划。也就是说,今后一个项目在第一次上报预售方案时,无论一次销售还是分期销售,都要说明开盘时间。这样就避免了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开盘的操作手段,可有效地避免捂盘惜售。 问题关系房 对策 说清自留房源避免特殊交易 >>规定:提交的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包括:开发企业自留商品房的楼号、房号、规划用途、套数、建筑面积;开发企业需说明自留商品房的原因及自留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承诺;地下车库用于自留的租赁车位和用于销售车位的数量、位置、建筑面积。 >>解读:“从这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开发商在上报预售方案时,就必须保证每一套房源的去向透明。”陈云峰说,一些企业确实存在自留房用于宿舍的情况,但也有为关系户留房或预定房源的情况,或者因为某种交易,为特殊群体预留房源。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预留的房屋价格可能要比实际预售时的价格低很多,因此非正常的预留房源的做法有失公平。 问题虚假降价 对策明确预售房价以及优惠幅度 >>规定:提交的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包括:本次预售楼栋的出让及规划情况对照表;本次预售楼栋的楼盘表、经备案的测绘成果;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优惠幅度。 >>解读:陈云峰说,今年市住建委曾发文规定,预售的房屋须按套标价,不再只公布均价,有效防止了哄抬房价。“但变相降价也是开发商的猫腻。”陈云峰说,例如一个楼盘分三期销售,一期定价1万元,二期、三期定价1.1万元,在一期销售后,二期回调至1万元,开发商可以说让利10%,以虚假降价的方式,刺激购房人购房。业内叫做高标低卖,就是开发商们常玩的“销控”,其效果还包括捂盘。因为二期、三期标价很高,提高了购房门槛。这时,一期房源就显得很紧张,给购房人造成房源稀缺的紧张氛围,形势好的情况下,二期、三期反而还能抬价出售。相关文章:商品房预售杜绝“内部认购”60家大房企18家负债率超70%调控初见成效沪楼市初现量价齐跌开发商四季度资金链紧张房价可能全面明显下调7日上海新房预售366套减少24套6日上海新房预售390套开盘1051套楼市"金九银十"计划被打乱开发商延吹“终场哨”最严调控下却获最牛业绩万科十月销售额突破150亿北京长安8号“内部认购房”被退内情开发商凭啥雪藏12亿平方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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