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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养殖户承包海域部分被回收 海域使用权证过期补偿难

lne 发布时间:2024-12-10 0浏览

俗话说:“靠海吃海,靠山吃山”。对于住在海边的人,滩涂就是他们“口粮田”,是生活来源 。 如东县大豫镇的徐海林,从1996年开始,就在通州湾一带承包了一千九百多亩海域,进行贝类 养殖。可是四年前,他却丧失了这片海域的八百多亩海域使用权。

徐海林说,要在海边养殖,必须取得两个证。一个是《海域使用权证》,还有一个是《水域滩涂 养殖证》,这两个证一般是每年续期一次,续期的时候要交清当年的海域使用金。2013年年底, 他去海洋与渔业局申请2014年续期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现在不好续。

工作人员所说的一期围垦,指的是通州湾腰沙通道一期建设工程。对于这个工程,徐海林说,他 是支持的,所以对方说暂时不好续证,他也没有强求。

2014年年底,一期围垦工程结束,徐海林那800多亩海域并没有被碰到。于是他找到了海洋与渔业 局,申请2015年两证的续期。

听到对方这么说,徐海林说,他就交了2015年的海域使用金,继续养殖。2016年围垦结束,依然 没有碰到徐先生使用的海域,他再次提出了续期。

既然那800多亩地被回收了,不再属于养殖用地。徐海林认为,那海洋与渔业局就应该给他清滩补 偿。

徐海林说,和他承包海域相邻的其他人家,也有海域被回收的,人家都拿到了补偿,为什么唯独 不给他赔呢?

徐海林说,这片海域是他和另外两个人合伙一起承包的,每年,每人的收入也有十多万,现在突然说要无条件收回八百多亩的海域,那大家几乎就少了一半的收入,以后的生计怎么办?按照徐 海林提供的之前的协议来看,确实有提到补偿这一块,那为什么现在又没有了呢?记者来到了通 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周向东告诉记者,他们局是2016年才成立的,之前叫南通市海洋 与渔业局滨海园区分局。2013年10月份,当时的滨海分局发了一个公告,通知养殖户要回收部分 海域,涉及到徐海林的有八百多亩。只要证件还在有效期的,当时都有补偿,但当时徐海林却没 有签字。

至于徐海林所说的,他虽然证件没有续期,但是每年还是在交海域使用金。周局长表示,那个可 能是他私自交的。因为海域使用金是直接交给市财政的,不是交到他们局里。

周局长说,那八百多亩海域,经过区划调整后,不再是养殖用地,肯定是要回收的。

徐先生表示,目前他已经委托相关律师,打算走司法途径。我们相信,法院一定会对这件事情, 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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